webname
word_size word_small word_middle word_big
link首頁 link網站導覽 link聯絡我們
我們的服務

友站連結
漁業署
對外漁協

這個頁面上的內容需要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。

取得 Adobe Flash Player


 
首頁

公布欄


公布欄內容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修正「活甲殼類及軟體動物之輸入檢疫條件」
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107年7月30日農防字第1071481610號函公告修正「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」第五點附件二之二「活甲殼類及軟體動物之輸入檢疫條件」全文內容,並自107年9月1日生效,相關資料可至該局全球資訊網下載。
公告內容如下: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107 年 7 月 30 日

發文字號:農防字第 1071481610 號


主旨:修正「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」第五點附件二之二「活甲殼類及軟體動物之輸入檢疫條件」 ( 如附件 ) 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一日生效。

依據: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

公告事項: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一日起裝船 ( 或裝機 ) 運往我國之活甲殼類及軟體動物應符合旨揭檢疫條件。
 

1070730公告1071481610含附件(pdf) 

Quarantine Requirements for the Importation of Live Crustaceans and Molluscs(pdf)  
漁業相關連結
台灣水產協會 TAIWAN FISHERIES ASSOCIATION   聯絡電話:02-2332-1256    傳真:02-2332-2128
地址:24162 新北市三重區力行路一段6號2樓
Copyright © 2010 OFDC All Rights Reserved. Web Designed by OFDC